1.《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
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城市发展和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就新时代推进城市发展和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并指出要完善城市化战略,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标准是支撑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基础,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专门部署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提出“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也强调要推动城市健康宜居安全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等重点工作。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有关部署,统筹组织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城市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研究制定了本《行动方案》。
2.《行动方案》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城市治理标准供给显著增加,标准协同和国际化程度显著增强,城市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标准化融入城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
具体目标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在标准体系建设层面,基本建成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等领域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50项以上,实现城市标准化全领域覆盖、全流程控制、全手段运用;在标准实施推广层面,启动新型城镇化、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国家标准的试验验证,发布30个以上城市标准化典型案例,打造城市标准全域制定与实施标杆,城市全域标准化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在标准制度型开放层面,城市标准化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参与制定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领域国际标准,持续推进城市间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全球城市治理标准化提供中国方案;在标准化工作机制层面,建设城市标准化联席机制,搭建城市标准化工作交流合作平台,为推进城市标准化构建协调有序、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
3.《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
围绕主要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总体上可以归为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夯实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基础,加快建设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研制和完善城市可持续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智慧城市、城市政务服务、城市基层治理、经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安全风险应急保障、生态环境、城乡文化保护与创新服务、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与服务、新型城镇化12个方面的标准,保证标准能够全领域覆盖、全流程控制、全手段运用。
另一方面,加强标准在城市全域的实施推广应用,系统推进城市标准化工作。鼓励试点城市深度参与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制定、实施和转化,持续推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建设,探索标准融入城市全域的应用实践。深化拓展城市间标准化国际合作,增强我国城市国际标准化工作参与度。建设城市标准化联席机制,打造城市标准化经验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开展重点领域标准化专项行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重点任务落地保障措施
根据城市标准化工作涉及多领域、跨专业的特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三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强化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和行业管理方面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跨领域、综合性国家标准制定与实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构建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城市标准化前沿分析、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储备。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培育发展城市标准化文化,宣传城市标准化行动进展成效和试点先进经验,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