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el consumption limits for heavy-duty commercial vehicles
本文件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生产一致性、同一型式判定和标准的实施。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 500 kg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普通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本文件不适用于专项作业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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