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 for design of guideway rubber-tyred tram transit system
本标准规定了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的总体要求、行车与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道岔、车站建筑、车站结构、导轨梁工程、供电系统、列车控制系统、通信及其他系统、综合调度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综合车场、防灾与救援、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小运量、专用路权,以高架为主,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80 km/h,高峰小时断面客运量不宜超过1万人次的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新建工程。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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