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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fication for the open service of officially protected sites
本文件确立了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的总体原则,规定了开放条件、开放区域、开放内容、开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安全保障、评价与改进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具备开放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工作的管理、服务和评价,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参照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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