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processing and recycle of waste metal contaminated with hazardous and toxic substance in electric furnaces
本文件提出了使用电炉协同处置沾染有毒有害物质金属废物技术的基本规定,规定了废物的鉴别、检测和协同处置方案、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运营管理要求、应急预案和个体防护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钢、铁、铜、镍等废金属的回收处理和再生原料的生产活动。危险废物焚烧残渣中的废金属、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过程残余废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检修更换的废金属、沾染危险废物的其他废金属及其合金等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沾染放射性、爆炸性、感染性和未知特性物质的废金属回收和处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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