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high-rise prefabricated steel structure buildings
本文件规定了高层装配式钢结构钢结构建筑施工的深化设计、部品部(构)件生产与运输、主体结构施工、围护系统施工、内装系统施工、设备与管线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智能建造与绿色施工。
本文件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且主体结构采用钢构件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也适用于采用隔震、消能减震设计的高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包括:
a) 建筑层数六层以上;建筑高度不超过100 m。
b) 楼面和屋面采用预制楼板;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构)件装配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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