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chanical vibration and shock—Vibration of buildings—Guidelines for the measurement of vibrations and evaluation of their effects on buildings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振动对建筑物影响所需进行的测量和数据处理的基本原则。这里关心的除振源的动态范围、频率或其他参数以外,并不关心振源本身。结构振动的影响的评价主要是针对结构的响应,并且包括适当的分析方法,用以确定频率、持续时间和幅值。本标准只适用于结构振动的测量,不考虑声压及其他形式的压力波,但是需要考虑这些激励的响应。
这里定义的建筑物是地面上的且有人居住的,某些特定的厂房像柱、烟囱、井架、构筑物等不在考虑的范围内,虽然他们经常有工作人员进出。
建筑物的结构响应与激励源有关,制定本标准的最终目的是检验建筑物受振源(即激励的频率、持续时间、幅值等)作用下的测量方法。我们关注的激励源主要有地震、爆炸、风压、声震、内部机器、交通、建筑施工等。
注: 人工激励与地震是很不一样的, 地震更剧烈且持续时间很长,而且比人工振源深得多。地震能在很长的距离内产生破坏,而且地震有大得多的能量释放,还会产生一些不同形式的波。因此,同样的参数值(如质点峰值速度)对建筑物的影响是不相同的。
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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