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for accounting of carbon footprint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核算和评估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行政区域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的碳排放的核算。既可用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核算和评估,也可用于产品从“原材料开采-生产制造”部分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核算和评估。
本标准不包含量化过程中的抵消,生物质碳涉及的排放亦不纳入核算。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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