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Generic standards—Part 8:Emission standard for professional equipment in commercial and light-industrial locations
本文件作为通用EMC发射标准,仅适用于未发布相关专用产品或产品类EMC发射标准的情况。本文件规定的发射要求,适用于在商业和轻工业场所(见3.1.3)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文件适用于满足以下使用限制的设备:--定义为专业设备(见3.1.13);--经过专业的安装和维护(见3.1.14和第6章);--预期不在居住场所使用(见3.1.16)。对于不满足这些限制,但在商业和轻工业场所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则IEC 6100063适用。制定本文件目的是使所有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的设备被IEC 6100063或本文件覆盖。如有分歧,则适用IEC 6100063的要求。本文件规定了频率范围为0 Hz~400 GHz的发射要求。本文件规定了频率范围高达400 GHz传导和辐射发射测试要求,其目的是给以上规定的电磁环境中使用的接收设备提供足够的保护。本文件建议的试验并未包括全部的骚扰现象,而仅考虑与本文件所列环境内运行设备相关的骚扰现象。本文件的发射要求不适用于国际电信联盟(ITU)定义的无线电发射机的有意发射及其谐波。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纸质版标准加购成功
电子版标准加购成功
标准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