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inaires—Part 2-24:Particular requirements—Luminaires with limited surface temperatures
本文件规定了打算用在因热效应、材料燃烧或劣化的风险而需要限制灯具外表面温度的场所的灯具要求,但该场所的环境不存在爆炸风险。灯具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
本文件不适用于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下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下使用的灯具。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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