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Graphical symbols
本文件规定了1 406个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及其名称、含义和应用范围。
本文件的图形符号适用于以下用途:
——标识设备或其组成部分(如控制器或显示器);
——指示功能状态或功能(如开、关、告警);
——标示连接(如端子、接头);
——提供包装信息(如包装物的标识、装卸说明);
——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如使用限制)。
本文件的图形符号不适用于以下用途:
——安全标记;
——公共信息;
——图样和简图;
——产品技术文件。
全国电气信息结构、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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