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machine-readable catalogue format for library authority data
本文件规定了计算机可读规范记录的标准结构,包括字段标识符、字段指示符和子字段标识符,以及规范记录的内容标识在磁带、软盘、光盘等载体上的逻辑和物理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书目机构、图书情报部门、其他文献管理部门以及国外各书目机构之间,以标准的计算机可读形式进行规范数据信息交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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