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l car—Heavy-duty rail motor car
本文件规定了重型轨道车的使用条件,型号、功率系列与速度等级,一般要求,主要系统要求,特殊要求,运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铭牌、标志、运输和存放。
本文件适用于1 435 mm 标准轨距,以柴油机为动力的新造重型轨道车。其他动力形式、非标准轨距的重型轨道车参照执行。
国家铁路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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