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environmental condition—Machinery for plateau—Part 1:Requirements for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 on plateau
本文件规定了海拔2 000 m~5 000 m高原地区使用的内燃动力机械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工程、建筑、起重、运输、内燃发电机组等机械配套用内燃动力机械。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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