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 (AC)—General requirements,tests and test conditions—Part 31:Product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s
本文件规定了电能测量和控制设备的产品安全要求。
注1: 其他要求见相关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设计用来测量和控制50 Hz或60 Hz且电压不超过600 V的电网中电能的计量设备。设备的所有的功能单元,包括附加模块包封进单个外壳内或形成一个单一的实体。
注2: 上面所提及的电压是由标称电压导出的相线对中线的电压,见表7。
本文件也适用于包含有电源控制开关和负荷控制开关的计量设备,但是那些开关只是机电式开关。
注3: 对于元件和组件见第13章。
当该设备设计用于安装在一个专用的配套插座中时,那么对设备的要求,只适用于当其安装在专用的配套插座中的状态,并应在设备安装于专用的配套插座中时,对其进行试验。然而,对插座的要求以及将设备插入或拔出插座的要求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本文件也适用于辅助输入输出电路。
注4: 实例是脉冲输入输出电路、控制输入输出电路以及仪表数据交换电路。
本文件区分:
——机电式电能表、静止式电能表以及费率和负荷控制设备;
——直接接入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电能表、经电流和电压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
——Ⅰ类防护设备和Ⅱ类防护设备;
——墙或柜中安装设备、机架安装设备和面板安装设备;
——户内使用设备和户外使用设备。
和电能测量和控制设备一起使用的设备可能需要符合附加的安全要求。见第13章。
注5: 实例是远程通信调制解调器和用户信息单元。
本文件不适用于:
——由标称电压导出的相线对中线的电压超过600 V的设备;
——便携式电能表;
注6: 便携式电能表是非永久连接的电能表。
——实验室和移动的电能表试验设备;
——参考标准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纸质版标准加购成功
电子版标准加购成功
标准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