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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17:Fluorochemical enterprise

  • 标准编号:GB/T 32151.17-2023 现行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2024-07-01 标准ICS号:13.020.10 中标分类号:Z04
  • 标准介绍

    本文件规定了氟化工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注:按照惯例,本文件中使用“碳排放”这个词来指代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二氧化碳(CO2)、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的排放。
    本文件适用于氟化工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 提出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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