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ictity metering equipment(AC)—Particular requirements—Part 24:Static meters for fundamental component reactive energy(classes 0,5S,1S,1,2 and 3)
本文件规定了新制造的,在50 Hz或60 Hz电网中测量交流无功电能的,准确度等级为0.5S级、1S级、1级、2级和3级的静止式无功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型式试验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本文件使用无功电能的传统定义,无功功率和无功电能仅由电流和电压的基波频率分量计算得来(见第3章)。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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