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ure piping code—Part 5:Hydrogen piping and pipelines
1.1 本文件规定了氢用管道的基本要求、材料、设计与计算、制作与安装、检验与试验及安全防护。氢气长输管道还规定了投产试运、管道使用与维护及管道抢维修的技术要求,氢气公用管道还规定了安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注1: 氢用管道是指输送氢介质的各类管道,包括氢气工业管道、氢气长输管道和氢气公用管道,也包括液氢管道。
注2: 延伸进入制氢工厂、氢气站、供氢站、城市燃气门站、储气库、燃气电厂等工厂界区范围的部分,以及工厂之间连接的氢气管道,依据氢气长输管道或氢气工业管道执行。
1.2 本文件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 MPa(表压)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DN50的氢气管道,其他氢气管道参照执行。
1.3 本文件中氢气工业管道、氢气长输管道和氢气公用管道的适用条件如下。
a) 氢气工业管道:输送工业氢气介质,且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41 MPa。
b) 氢气长输管道:陆上管输氢气体积含量大于或等于3%,且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2 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150 ℃。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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