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table lamps for paper task
本文件规定了以钨丝灯、荧光灯或LED作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读写作业台灯(以下简称台灯)的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家庭、教室和类似场所作为读写照明用的台灯和宣称“护眼”“学习用”“工作用”等类似功能的台灯,包括带充电装置的台灯、以USB接口为电源连接方式的台灯以及夹式台灯。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纸质版标准加购成功
电子版标准加购成功
标准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