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nes—Safety—Load lifting attachments
本文件规定了下列适用于起重机、葫芦和手动起重设备的可分吊具的安全要求:
——钢板夹钳;
——真空吸盘;
●非动力真空吸盘;
●动力式真空吸盘(泵、文丘里管、涡轮);
——起重电磁铁(蓄电池供电和主电源供电);
——起重永磁铁;
——电控永磁铁;
——挂梁;
——C型钩;
——起重叉;
——夹钳。
本文件没有规定下列附加要求:
a) 由于卫生原因,直接接触食品或药品的起重吊具所需的高等级清洁度;
b) 因搬运有害材料(例如:爆炸物、热熔物、辐射材料)导致的危险;
c) 在爆炸性环境下操作导致的危险;
d) 噪声危害;
e) 电气危害;
f) 由于液压和气动元件造成的危害。
本文件不适用于提升人员的吊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吊索、钢(铁)水包、内涨式吊具、吊斗、双瓣抓斗或多瓣抓斗、集装箱吊具。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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