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bon dioxide capture,transportation and geological storage—Geological storage
a)提出了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的要求与建议,其目的是促进二氧化碳的经济、安全和长期封存,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的风险;
b)适用于包括油气储层在内的陆上和海上多孔渗透储层中的地质封存,注入的二氧化碳流不用于油气生产或与二氧化碳强化采油相关的封存;
c)包括场地筛查和选择、表征、设计和开发、封存场地运营和闭场准备;
d)认识到每个项目的选址和管理都是独特的,内在技术风险和不确定性将根据具体场地的情况来处理;
e)确认在项目生命周期内(包括闭场阶段)都需要获得监管机构的许可和批准,尽管本文件未包含许可流程;
f)为管理体系的建立、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参与、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提供要求和建议;
g)不适用于修改、解释或取代任何适用于本文件所述活动的国家或国际法规、条约、议定书或文书;
h)不适用于修改地面或地下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包括矿业权),或与上述财产有关的任何已有的商业合同或协议。
二氧化碳地质封存项目的生命周期涵盖了项目的各个方面、时期和阶段,从项目开始前的活动(包括场地筛查、选择、表征、评估、工程、许可和建造),到开始注入运营,直到停止注入和闭场。本文件的适用范围如图1所示。
注1:本文件不涉及任何闭场后阶段或闭场后的特定阶段内所需遵守的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
——闭场后阶段;
——以提高油气采收率为主要目的的二氧化碳注入,或与二氧化碳提高油气采收率相关的二氧化碳封存;
——其他酸性气体处置,但二氧化碳流中的组成部分除外;
——废物和其他添加物质的处置;
——将二氧化碳注入和封存在煤层、玄武岩、页岩、盐穴中;
——使用任何形式的埋在地下的储罐进行封存。
注2:本文件可能不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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