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agement of alarms systems for the process industries
本文件规定了过程工业设施报警系统生命周期管理的一般原则和流程,该报警系统基于可编程电子控制器和基于计算机的人机界面(HMI)技术。它涵盖了所有向操作员发出的报警,包括基本过程控制系统、警报器面板、安全仪表系统、火气系统以及应急响应系统的报警。
本文件中的实践方法适用于连续、批量和离散过程。
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存在差异,以满足不同工艺过程的特定需求。
除了本文件的要求外,还应遵循政府(如国家、省、市、自治州)制定的过程安全设计、过程安全管理或其他要求。
报警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将异常工况或设备故障通知操作员,并支持其做出响应。报警系统既涉及基本过程控制系统(BPCS),也涉及安全仪表系统(SIS),每个系统都根据过程状况测量值和逻辑生成报警。图1展示了报警系统报警和响应数据流的概念。报警系统还包括一种通过人机界面向操作员发出报警信息的机制,通常是计算机屏幕或信号面板(光字牌)。报警系统的附加功能是报警和事件日志、报警历史记录,以及生成报警系统的性能指标。其他外部系统可使用报警系统数据。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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