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luation requirements of optical radiation safety for household laser display systems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激光显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光辐射安全要求,包括光辐射安全分类要求、制造商要求、使用与维护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超短焦激光显示系统涉及的光谱范围为380 nm~780 nm的激光、非相干光及激光和非相干光混合光源的光辐射安全特性评价。荧光光源的光辐射安全特性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激光扫描式显示系统的光辐射安全特性评价。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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