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ondary lithium cells and batteries used in electrical energy storage systems—Safety requirements
本文件规定了应用于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其中电能存储系统应用包括但不限于:
a) 电信;
b) 中央应急照明和报警系统;
c) 固定式发动机启动;
d) 光伏系统;
e) 家用(住宅)储能系统(HESS);
f) 大容量储能:并网/离网。
上述列举的电能存储系统并未包括所有的设备,因此未列出的设备也可能包含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本文件范围内的电池组额定能量通常在100 kWh 以上,额定能量在100 kWh 及以下的电池组的安全要求见GB 401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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