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Drilling and production hoisting equipment
本文件规定了钻井和采油提升设备的分类型号和表示方法、技术要求、设计、质量控制、试验检验、标志、文件及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钻井和采油提升设备(以下简称为“提升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和检验:
a) 提升滑轮;
b) 游车和游车大钩;
c) 连接件;
d) 钻井大钩;
e) 油管大钩和抽油杆大钩;
f) 吊环;
g) 套管吊卡、油管吊卡、钻杆吊卡和钻铤吊卡;
h) 抽油杆吊卡;
i) 旋转水龙头;
j) 动力水龙头;
k) 动力短节;
l) 用作吊卡的卡盘;
m) 死绳固定器;
n) 钻柱运动补偿器;
o) 用作提升设备的方钻杆旋扣器;
p) 用作提升设备的隔水管送入工具组件;
q) 用作提升设备的井口送入工具组件;
r) 用作提升设备的安全卡瓦;
s) 游动设备的导向小车。
注:本文件规定了两种不同产品规范等级PSL 1和PSL 2的要求。未特别指明为PSL 2时,第4章至第9章的所有要求均适用于PSL 1。PSL 2包括PSL 1的所有要求以及本文件规定的附加作法。
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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