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yimide short cut fibre
本文件规定了聚酰亚胺超短纤维的产品标识、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名义线密度为0.89 dtex~3.33 dtex,当量直径为8.87 μm~17.16 μm,切断长度小于20 mm的聚酰亚胺超短纤维。
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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