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lway applications—Rolling stock—Protective provisions against electrical hazards
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电气装置和设备的设计及制造中的电气隐患防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轨道机车车辆、由外部供电的公路运输车辆(如电车)、磁悬浮车辆及上述机车车辆上的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
——矿井内的矿山铁路;
——铁道起重装置,移动平台和类似的运输系统;
——索道;
——临时设施。
本文件不涉及地面装置有关防护车辆电势的要求。
国家铁路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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