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7-710: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Medical locations
本文件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医疗场所内的电气装置,以使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这些要求针对:
——医院、诊所或类似机构(包括类似可搬运及移动场所);
同时,按710.30评估后,也可包括:
——疗养院和卫生诊所;
——养老院和老年护理中心患者接受医疗护理的专用场所;
——医疗中心,门诊诊所(部),急救室;
——其他门诊机构(工业,运动及其他);
——内科和口腔科诊疗室;
——工作场所医务室;
——使用医疗设备的其他场所;
——兽医诊所;
——利用现有的设施,转化为医疗用途的房间。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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