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ressurized water electrolysis system for hydrogen production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型水电解制氢系统(以下简称制氢系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安全基本要求及其在环境条件、系统组件、运行维护、作业人员和应急处理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3 MPa且小于或等于5.0 MPa的碱性水电解系统和质子交换膜水电解系统。注: 在本标准中,压力均指表压力。
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0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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