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Part 39:Radiated fields in close proximity immunity test
本文件规定了电气和电子设备暴露在近距离使用的射频(RF)发射机的辐射电磁能量下的抗扰度要求。建立了试验等级和所需的试验程序。适用频率范围为9 kHz~6 GHz。考虑了暴露于便携式发射装置的固定安装设备,暴露于固定发射装置的移动设备,以及暴露于其他移动发射装置的移动设备。
本文件旨在建立一个通用的基准,以评估暴露于近距离辐射源的射频电磁场中的电气电子设备的抗扰度要求。本文件并不取代IEC 61000-4-3和IEC 61000的其他部分规定的电气电子设备对辐射电磁能量的一般抗扰度要求,仅适用于设备或系统暴露于近距离骚扰源时。
本文件中,“近距离”一般是指发射源和受影响设备间的距离,频率高于26 MHz时距离不大于200 mm,频率低于26 MHz时距离不大于500 mm。
本文件的试验方法描述了评估设备或系统在各自的频率范围内对特定现象抗扰度的一致方法。产品委员会将考虑试验的适用性,且在必要时,根据受试设备(EUT)、频率范围、骚扰源等,选择适用的试验方法。
注:按照IEC GUIDE 107里的描述,本文件是为产品委员会所用的基础电磁兼容(EMC)标准。正如IEC GUIDE 107声明的,产品委员会负责确定是否采用本文件,如果采用,他们负责确定适当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
本文件涉及与RF磁场和电磁场相关的抗扰度试验,这些电磁场来自于任何靠近其他电气电子设备或系统的源。
本文件为独立的试验方法。当宣称符合本文件时,不宜采用其他试验方法来代替本文件提出的方法。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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