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urban luminous environment landscape lighting facilities
本文件规定了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的机构管理、设施交接、运行要求、巡查要求、维护要求、物料管理要求和运行维护质量评价。本文件适用于运维服务单位对街区、广场、桥梁(含人行过街桥)、公园、绿地、河道、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中以建筑物、构筑物为载体的景观照明设施进行运行维护(以下简称“运维”),也适用于产权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对运维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全国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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