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kaging—Plastics drums—Part 1:Removable head(open head) drums with a nominal capacity of 113.6 L to 220 L
本文件规定了公称容量为113.6 L至220 L的可拆盖(开口)塑料桶(以下简称塑料桶)的要求和标记。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容量为113.6 L至220 L的可拆盖(开口)塑料桶。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纸质版标准加购成功
电子版标准加购成功
标准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