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s monitors and alarms for workplac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业场所可燃性气体、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的生产和使用,其他特种场所中使用的检测报警仪,除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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