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ur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critical facilities—Part 12:Telecommunications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通信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以及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家信息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具有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等基础通信服务通信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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