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ral heat transfer fluids
本标准规定了矿物油型有机热载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与检验、交货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所述的矿物油型有机热载体是指以石油馏分为原料经调制加工制成的、且未经使用的有机热载体产品。该产品适用于连续、强制循环运行的封闭式、间接传热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回收处理油生产的矿物油型有机热载体。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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