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LOGO

首页 >   标准详情   

  • 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 methods of maximum visible brightness for public places light emitting diode(LED)panels

  • 标准编号:DB31/ 708-2013 现行 发布日期: 2013-06-17 实施日期: 2013-09-01 标准ICS号:31.120 中标分类号:L63
  • 标准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全彩色、多色或单色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速公路上使用的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
    应用于其他场所的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可以参照使用。

  • 提出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联标准

  • 引用标准
  • 替代以下标准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采用标准

关联专利

  • 序号
  • 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相关贸易预警

  • 序号
  • 通报号
  • 通报标题
  • 通报成员
  • 上报部门
  • 通报时间

纸质版标准加购成功

电子版标准加购成功

标准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