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esthetic and respiratory equipment—Oropharyngeal airways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和/或橡胶材料制成的口咽通气道(包括带有塑料和/或金属材料制成的加强插入物的口咽通气道)的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口咽通气道,也不涉及口咽通气道的易燃性要求。
在诸如易燃麻醉剂、电外科设备或激光使用中,口咽通气道的易燃性是公认的危害。这是临床管理的范畴,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内部的、完整密封装置的上喉部通气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纸质版标准加购成功
电子版标准加购成功
标准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