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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流程

1

分社接收地方标准编辑稿,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制作各批次标准编辑分配名单,指定责任编辑,在ERP系统登记稿件基本信息。

2

责任编辑加工稿件,填写稿件加工记录单,打印版权页及发稿单。

3

标准编辑稿送复审终审,责任编辑按照复终审意见进行修改处理。

4

标有三审修改意见的稿件,责任编辑将其扫描后,发送标准化处/标院负责人,确认修改痕迹并处理问号信息。

5

所有问题解决后,责任编辑将齐、清、定的稿件交付总编室发稿。

6

总编室整理稿件、办理发排手续。稿件及电子文档送数字制作中心。

7

数字制作中心按照国家标准排版设计规范进行稿件设计、排版,并打印出清样送总编室,调度人员填写版权页信息后送校对室。

8

校对室一、二、三校连校,完成后退总编室登记信息,送责任编辑看清。

9

责任编辑将标准出版稿上的修改内容誊到标准清样上,清样送校对室进行核红整理,完成后盖核红章,核红样送总编室,同时责任编辑索要最终Pdf交付作者确认。

10

作者确认无误后,标准原稿及校样存档。总编室开具付印单,稿件送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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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由出版部退数字制作中心,排版人员按照稿件核红样修改电子文件,打印样本送总编室,由总编室送责任编辑。样本确认无误,正式印刷并输送系统。

地方标准出版流程及周期

地方标准的出版按照《国家标准审核编辑出版流程及周期》(中质标司[2019]49号)规定进行。